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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12月26日公告,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T207-0049宗地的使用权。挂牌期自2014年1月16日起至2014年1月26日10时止。


  挂牌公告显示,T207-0049宗地位于南山区滨海大道以北,深湾一路以东,土地面积31463.77平方米(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9910.33平方米,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553.44平方米),总建筑面积26.1万平方米,挂牌起始价35.5亿元,履约保证金7.1亿元。


  总部注册地在深圳的证券公司,可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。联合竞买的,申请联合竞买的其他竞买人需满足2个条件:总部注册地在深圳的金融类企业;与主竞买人协商一致并签署联合竞买协议书,明确双方出资比例、产权分割、项目建设职责、承诺事项等内容。


  出让条件方面,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和《出让合同》。签订《出让合同》时,竞得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或分期付款。选择分期付款的,竞得人应自签订《出让合同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价的50%,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。如宗地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,由深圳市政府按成交价(不计利息)收回。


  同时,竞得人应遵守法律、法规和《出让合同》规定,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。项目建成后,15.7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限自用,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准对外出售;1.6万平方米酒店限整体转让;1553.44平方米市政道路地上空间产权归政府,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,道路地下空间产权归竞得人所有;宗地其他产权要求以《出让合同》为准。


  另外,本次出让宗地位于轨道安全保护控制范围内,且涉及地铁9号线、11号线相关轨道交通设施建设,竞得人在设计方案报批及开工建设前,均应征得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意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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